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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1章 三次婚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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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1章 三次婚史

“你們……是自願的嗎?”

登記員拿過證件,狐疑的看了看兩人:“婚姻是一件非常嚴肅的事情,希望你們考慮清楚!”

張帆一聽,當場有些厭煩,關你屁事?

男的大女的幾十歲都行,女的大男的,就不行了?

就姜奇這個樣子,哪裏能看得出他是被脅迫,被騙的?

“考慮清楚了,快辦吧!”

姜奇嬉笑著,依偎在張帆肩頭:“你沒看出來,我老婆一臉的富貴相嗎?衣服是定制的,鞋子是國際大牌,就連頭發都是做的最貴的!

我不抓點兒緊,這軟飯就讓別人吃去了!”

登記員掃了他一眼,無語中帶著一絲鄙夷,回過頭去,啪啪敲著鍵盤,多少帶著些情緒。

沒過幾秒,她的臉上又多了一絲幸災樂禍:“不好意思,你們辦不了!”

她微笑著看向姜奇,像是在嘲笑:“這位女士還在婚姻存續期內,需要離婚後,才能與他人辦理結婚!”

小樣,軟飯吃不了了吧?

“什麽?”張帆和姜奇,兩人臉色同時一沈。

“這不可能,你肯定是輸錯了!”

張帆踮起腳尖,想要看電腦,登記員有恃無恐,將身子讓了讓:“我都對過三遍了,身份信息絕對沒錯!”

她將證件遞了出來,有些鄙夷的看向張帆:“你先把你前任叫來離個婚吧,今天人不多,快點兒來,應該今天就能辦上!”

原本這話她不該說,原本她也沒那麽多話,誰叫姜奇嘚瑟呢?

一個年紀輕輕不學好,學人吃軟飯,一個人品稀碎,婚內出軌,還明目張膽,都是人渣!

“這不可能!”

張帆拿著自己的證件又跟電腦上對了對:“我絕對沒結過婚,是不是同名同姓,你們資料錄錯了,我的戶口本上幹幹凈凈,根本沒有婚史!”

一說資料錄錯了,登記員就有些煩躁了:“你的戶口本是掛失後,補的吧?”

她瞟了張帆一眼,臉色不善:“資料上明明白白的寫著,你有三次婚史,第一次是在十年前,正值婚齡,最近一次,是一個星期前!

我們有證件,有照片,所有程序都是合法合規,你可以質疑你的記憶力,但你不能質疑我們辦事的嚴謹!”

她信誓旦旦的樣子,讓姜奇沈默了。坐在椅子上,低著頭。

這個世界那麽大,有各種各樣的人,他以為自己很聰明,可是總有人比他更聰明。

他確信的事,未必就不是別人做好的局,騙他的。

三次婚史,不是一次,也不是兩次,是三次!最遠的一次還是十年前!

這三次還是不同的登記員在不同的登記處,給登記的,不可能整個婚姻登記機構,都跟張帆有仇,要害她吧?

也不可能三個人,都登記錯了吧?

而且,這麽長的時間,她自己會不知道嗎?

篤信自己的感覺,還是相信白紙黑字的資料信息?他有些不知道該怎麽選。

這種事情,誰又能頭鐵的說,我就相信自己的直覺,張帆絕對不是那樣的人!

那不是純純的沒腦子,自欺欺人嗎?

也許這就是報應吧?

他被家族精心培養,就應該好好繼續深造,成為社會精英。可他偏要游戲人間,這下好了,被別人戲了!

張帆慌了,姜奇身上散發的氣息不對,有些嚇人,有些可怕,還有一些悲傷?

遇到這種事,他沒有第一時間摔凳子走人,甚至給張帆倆巴掌,她覺得姜奇已經十分的忍耐了。

可她沒有結過婚啊!

張帆深吸一口氣,嚴肅的看向登記員:“我十分確定,我沒有結過婚!能否麻煩你,把上面最近一次,登記結婚的照片,調出來,我看看!”

登記員嗤笑,耐著性子調出了資料,還特意將照片放大了給她看。

“這不是我!”

張帆一眼就認出照片上的,不是她自己。長相有那麽幾分相似,但她百分百確定,絕對不是她!

聽她這樣喊,姜奇也站起來,夠著腦袋看去,一眼瞟過,他笑了。

像是長長的吐出一口氣,他又恢覆了那個吊兒郎當的樣子,攬過張帆的肩膀:“照片上那女的那麽醜,你哪裏看出,是我老婆了?”

登記員看了看照片,又看了看張帆,處變不驚,非常的淡定:“我們的錄入肯定是沒有任何問題的,登記時要提供戶口本,身份證,你覺得一個毫不相幹的人,能同時拿出這兩樣嗎?

至於你們說人不像,女大十八變,再加上化妝,整容……”

她擡了擡眸,沒有把話說得那麽直白:“反正我們這裏,你這個身份資料,的確在婚姻存續期,現在辦不了結婚登記!”

“你這人!”姜奇惱了,敲著桌子:“我老婆整沒整容,我還看不出來嗎?”

他當場捏了捏張帆的臉,驗證自己的說法:“什麽女大十八變,那不是一個星期前的照片嗎?一個星期就大變成這樣了?”

說得也是噢!

登記員仔仔細細的又看了一遍照片,像是有些像,但明顯能分辨出來,是兩個人。

可她依然從容:“你和照片上這個人,是不是同一個人,不歸我們管!

我們按章辦事,沒有錯!你們能明白嗎?我們只看證件,證件和人對上了,我們就得依法辦理!”

“你什麽態度?”姜奇氣急:“我要投訴你!”

“別別別!”張帆拉住他,按在椅子上:“這件事情,我差不多已經想明白了,跟她在這裏掰扯,的確沒有任何用。她沒有權限,也沒有義務,我們得報警!”

兩人退到一邊,將窗口讓了出來,撥打了報警電話。

很快,警察過來了解了情況,原本以為會很順利的解決,可最後警察卻告訴張帆,她得證明,她是她自己!

二十五歲以後,申領身份證的有效期為二十年。

當時辦理身份證,還沒有指紋錄入這一項,也沒有大規模聯網。如果有人拿著張帆的戶口本,去辦理身份證,是有幾率可以辦出來的。

同理,如果是張帆偷拿別人的戶口本,辦理身份證,冒認別人的身份信息,也是可能的!

所以現在,她需要去跟原戶主,也就是她的父母,做一個親子鑒定,憑借親子鑒定,重新獲得她的身份信息。

就算現在她去把父母叫來,當場指認,都不行!

“親子鑒定?”

張帆苦笑,都鬧成這樣了,她怎麽可能說服張金柱陪她做親子鑒定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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